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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恩格斯

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230]

(1891年6月18日和29日之间)



  现在这个草案[231]大大优于以前的纲领[232]。陈腐传统(无论是道地拉萨尔派的还是庸俗社会主义的)的浓厚残渣,基本上已被清除;草案在理论方面整个说来是立足在现代科学的基础上,因而有可能在这个基础上来进行讨论。
  草案分为三个部分:一、绪论部分,二、政治要求,三、保护工人权利的要求。

一 绪论部分(十段)


  概括说来,这部分的缺点在于企图把两件不能结合的东西结合起来,即要求它既是纲领,又是对纲领的解释。唯恐写得简洁而有力,意思就会不够明白,因此加进一些说明,以致弄得罗里罗嗦、拖泥带水。在我看来,纲领应当尽量简练严整。即使用上个把外国字或者不是一读就能把握其全部意义的句子,也是无妨的。集会上的口头报告和报刊上的文字说明将使所必需的一切得到弥补,这样,言简意赅的句子,一经了解,就能牢牢记住,变成口号;而这是冗长的论述绝对做不到的。不要为了通俗而做太多的牺牲,不要把我国工人的智力和文化程度估计过低。比最简洁最扼要的纲领还难得多的东西,他们也理解了;而且,如果说非常法时期使得给新参加进来的群众以充分的教育这一工作难于进行,而且在有些地方甚至不可能进行,那末现在,当我们的宣传品能自由地保存和阅读的时候,这在老的骨干的指导下是会很快得到弥补的。
  我想尝试把整个这一部分写得扼要一些,如果能做到的话,我预备随函附上,或者以后另寄。现在我把第一段到第十段依次谈一下。
  第一段。……“矿山、矿井、矿场”……“的分离”——,这里的三个词都是说一回事;其中两个应该删掉。我以为可以保留矿山[Bergwerke],用这个最惯用的词来表达一切,因为在我国,即使它们是在最平坦的平原地区,也是这样称呼的。但我认为还要加上:“铁路及其他交通手段”。
  第二段。我认为在这里要插进:“社会的劳动资料,在其占据者(或其占有者)手中”,下面同样要插进:“……对劳动资料的占有者(或占据者)的依附”等等。
  关于这些老爷们把所有这些东西作为“个人财产”据为己有这一点,在第一段中已经说过了,只是因为一定要把“垄断者”这个词用进来,才在这里又重复一遍。不管用哪一个词,都不会使意思有任何增加。而在纲领中是多余的东西,会削弱纲领。
  “社会生存必要的劳动资料”
  ——这总是指那些恰好存在的劳动资料。在蒸汽机出现以前,没有蒸汽机也行,但现在没有它就不行了。在今天,一切劳动资料都直接地或间接地——或者根据它们的构造,或者通过社会分工——是社会的劳动资料,因此这几个字就充分表达了目前存在的东西,而且表达得很正确,不致引起任何误解。
  如果这段末尾是仿照国际章程的结论部分写的,那我认为不如完全照着它写,即:“社会贫困(这是第一)、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233]体质衰退已包含在社会贫困中,政治依附是一个事实,而政治的无权利不过是具有相对正确性的演说词句,这类东西是不应写进纲领中去的。
  第三段。我认为头一句必须修改。
  “在个人所有者的统治下。”
  第一,下面接着谈的是一个经济事实,也就应当从经济上去加以说明。但“个人所有者的统治”这个说法则造成一种假象,好像所说的情况是由这一伙强盗的政治统治造成的。第二,属于这种个人所有者之列的,不仅仅是“资本家和大土地占有者”(写在这后面的“资产者”是指什么呢?它是第三类个人所有者吗?大土地占有者也是“资产者”吗?既然谈到了大土地占有者,那给我们德国整个肮脏腐败的政治打上了自己特有的反动印记的强大的封建制度残余却可以不提吗?)。农民小资产者也是“个人所有者”,至少今天还是;但是在整个纲领中都没有提到他们,因此在表述中应该使他们根本不包括在这里所说的个人所有者的范畴之内。
  “劳动资料被剥削者创造的财富的积累。”
  “财富”是由(1)劳动资料、(2)生活资料构成的。因此,先讲财富的一个部分,接着不讲另一部分,却讲总的财富,并且用一个“”字把两者连结起来,这是既不合语法,也不合逻辑的。
  “……在资本家手中正以日益加快的速度增大着。”
  然而,上面所说的“大土地占有者”和“资产者”到哪里去了呢?如果这里只要举出资本家就够了,那末上面也只要提到资本家就够了。如果要详细谈,单单举出资本家是完全不够的。
  “无产者的人数和贫困越来越增长。”
  这样绝对地说是不正确的。工人的组织,他们的不断增强的抵抗,会在可能范围内给贫困的增长造成某些障碍。而肯定增长的,是生活的无保障。我以为要将这一点写进去。
  第四段。
  “根源于资本主义私人生产的本质的无计划性”
  这一句需要大加修改。据我所知,资本主义生产是一种社会形式,是一个经济阶段,而资本主义私人生产则是在这个阶段内这样或那样表现出来的现象。但是究竟什么是资本主义私人生产呢?那是由单个企业家所经营的生产;可是这种生产已经愈来愈成为一种例外了。由股份公司经营的资本主义生产,已不再是私人生产,而是为许多结合在一起的人谋利的生产。如果我们从股份公司进而来看那支配着和垄断着整个工业部门的托拉斯,那末,那里不仅私人生产停止了,而且无计划性也没有了。删掉“私人”这两个字,这个论点还勉强能过得去。
  “广大人民阶层的破产”。
  这种演说词句会使人觉得,似乎我们还在为资产者和小资产者的破产感到悲哀,要是我,就不会这样说,而只会说明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由于城乡中等阶层,小资产者和小农的破产,使有产者和无产者之间的鸿沟更加扩大了(或加深了)。”
  结尾两句把同一件事说了两遍。我在第一部分附件中提了一个修改方案[注:见本卷第279页。——编者注]
  第五段。“原因”应该是“原因”,这大概纯粹是笔误。
  第六段。“矿山、矿井、矿场”,见上面关于第一段所谈的。“私人生产”,见上面所谈的。我认为应当这样说:“把为个人或股份公司谋利的现代资本主义生产转变成为全社会谋利和按预先拟定的计划进行的社会主义生产,这个转变所需要的……创造出来,并且唯有通过这样一个转变,工人阶级的解放,从而没有例外的一切社会成员的解放,才得以实现。”
  第七段。我认为要像第一部分附件中所建议的[注:见本卷第280页。——编者注]那样写。
  第八段。“有阶级觉悟的”,这在我们中间固然是容易理解的简略说法,但是我认为,为了便于一般人的理解和翻译成外文起见,不如用“认清了自己的阶级地位的工人”或类似的说法。
  第九段。最后一句:“……放在……并从而把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的权力集中于一手之中”。
  第十段。在“阶级统治”后面,少了“和阶级本身”几个字。消灭阶级是我们的基本要求,不消灭阶级,消灭阶级统治在经济上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我提议把“为了所有人的平等权利”改成“为了所有人的平等权利和平等义务”等等。平等义务,对我们来说,是对资产阶级民主的平等权利的一个特别重要的补充,而且使平等权利失去道地资产阶级的含义。
  最后一句:“在它的斗争中……能够”,我看不如删去。“能够改善一般人民(究竟是谁?)的状况……”,这句话不明确,可以包括一切:保护关税和贸易自由,行会和工商业经营自由,农业贷款,交换银行,强制种痘和禁止种痘,嗜酒和禁酒,等等。这句话所要说的,前面的句子已经说过了,完全没有必要特别说明,我们在要求整体时,也就是指它的各个部分;我认为这样会把印象冲淡。如果是想用这个句子来转到个别的要求上面去,那末大致可以这样说:“社会民主党力争一切足以使党接近于这个目标的要求”(“办法和设施”,因为重复,应该删掉)。或者,更好是直截了当地谈这里所牵涉的问题,即必须补上资产阶级所耽误了的工作;我就是按这个精神拟定了第一部分附件中的最后一句[注:见本卷第280页。——编者注]。我认为,这一点对于我为下一部分所作的评论,以及论证我在那里所作的建议,是很重要的。

二 政治要求


  草案的政治要求有一个很大的缺点。这里没有说本来应当说的东西,即使这十项要求都如愿以偿,我们固然会得到更多的为达到主要政治目标的种种手段,但这个主要目标本身却决不能达到。德意志帝国宪法,以交给人民及其代议机关的权利来衡量,不过是1850年普鲁士宪法的抄本,而1850年宪法在条文里反映了极端反动的东西,根据这个宪法,政府握有全部实权,议院连否决税收的权利也没有,正如在宪制冲突时期所证明的,政府可以对它为所欲为。[234]帝国国会的权利同普鲁士议院的权利完全一样,所以,李卜克内西把这个帝国国会称作专制制度的遮羞布。想在这个宪法及其所认可的小邦分立的基础上,在普鲁士和罗伊斯-格莱茨-施莱茨-罗宾斯坦[235]的“联盟”,即一方有多少平方里而另一方只有多少平方寸的邦与邦之间的联盟的基础上,来实行“将一切劳动资料转变成公有财产”,显然是荒谬的。
  谈论这个问题是危险的。但是,无论如何,事情总是要去解决的。这样做是多么必要,正好现在由在很大一部分社会民主党报刊中散布的机会主义证明了。现在有人因害怕反社会党人法重新恢复,或者回想起在这项法律统治下发表的几篇过早的声明,就忽然想要党承认在德国的现行法律秩序下,可以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党的一切要求。他们力图使自己和党相信,“现代的社会正在长入社会主义”,而不问一下自己,是否这样一来,这个社会就会不像虾要挣破自己的旧壳那样必然要从它的旧社会制度中长出来,就会无须用暴力来炸毁这个旧壳,是否除此之外,这个社会在德国就会无须再炸毁那还是半专制制度的、而且是混乱得不可言状的政治制度的桎梏。可以设想,在人民代议机关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只要取得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就能够按照宪法随意办事的国家里,旧社会可能和平地长入新社会,比如在法国和美国那样的民主共和国,在英国那样的君主国,英国报纸上每天都在谈论即将赎买王朝的问题,这个王朝在人民的意志面前是软弱无力的。但是在德国,政府几乎有无上的权力,帝国国会及其他一切代议机关毫无实权,因此,在德国宣布某种类似的做法,而且在没有任何必要的情况下宣布这种做法,就是揭去专制制度的遮羞布,自己去遮盖那赤裸裸的东西。
  这样的政策归根到底只能把党引入迷途。人们把一般的抽象的政治问题提到首要地位,从而把那些在重大事件一旦发生,政治危机一旦来临就会自行提到日程上来的迫切的具体问题掩盖起来。这除了使党突然在决定性的时刻束手无策,使党在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上由于从未进行过讨论而认识模糊和意见不一而外,还能有什么结果呢?难道应该重演曾经在保护关税问题上发生的事情吗?当时有人把保护关税宣布为只与资产阶级有关而与工人毫不相干的问题,因此各人可以随自己的意思投票,而现在有许多人陷入了另一个极端,为了同转而热中于保护关税主义的资产者相对立,又端出了科布顿和布莱特的经济诡辩,并且把最纯粹的曼彻斯特主义作为最纯粹的社会主义来鼓吹。[236]为了眼前暂时的利益而忘记根本大计,只图一时的成就而不顾后果,为了运动的现在而牺牲运动的未来,这种做法可能也是出于“真诚的”动机。但这是机会主义,始终是机会主义,而且“真诚的”机会主义也许比其他一切机会主义更危险。
  可是这些微妙而又非常重要的问题究竟是哪些呢?
  第一。如果说有什么是勿庸置疑的,那就是,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法国大革命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要知道,要我们的优秀分子像米凯尔那样在皇帝手下做起大臣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的确,从法律观点看来,似乎是不许可把共和国的要求直接写到纲领里去的,虽然这在法国甚至在路易-菲力浦统治下都可以办到,而在意大利甚至到今天也可以办到。但是,在德国连一个公开要求共和国的党纲都不能提出的事实,证明了,以为在这个国家可以用和平宁静的方法建立共和国,不仅建立共和国,而且还建立共产主义社会,这是多大的幻想。
  不过,关于共和国的问题在万不得已时可以不提。但是,有一点在我看来应该而且能够写到纲领里去,这就是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议机关之手的要求。如果我们不能再多走一步,暂时做到这一点也够了。
  第二。德国国家制度的改造。一方面,小邦分立状态必须结束。——只要巴伐利亚和维尔腾堡的保留权利[237]依然存在,而例如绍林吉亚的地图仍然呈现出目前这样一副可怜景象,你就试试看去使这个社会革命化吧!另一方面,普鲁士必须停止存在,必须分解为几个自治省,以使道地的普鲁士主义不再压在德国头上。小邦分立状态和道地的普鲁士主义就是德国现在正受其钳制的两个对立的方面,而且这两个方面中的一方始终必然是另一方的托辞和存在的理由。
  应当用什么东西来代替现在的德国呢?在我看来,无产阶级只能采取单一而不可分的共和国的形式。联邦制共和国一般说来现在还是美国广大地区所必需的,虽然在它的东部已经成为障碍。在英国,联邦制共和国将是前进一步,因为在这里,两个岛上居住着四个民族,议会虽然是统一的,但是却有三种立法体系同时并存。联邦制共和国在小小的瑞士早已成为障碍,它之所以还能被容忍,只是因为瑞士甘愿充当欧洲国家体系中纯粹消极的一员。对德国说来,实行瑞士式的联邦制,那就是倒退一大步。联邦制国家和单一制国家有两点区别,这就是:每个加盟的邦,即每个州都有它特别的民事立法、刑事立法和法院组织;其次,与国民议院并存的还有联邦议院,在联邦议院中,每一个州无分大小,都以一州的资格参加表决。前一点我们已经顺利克服,而且不会幼稚到又去采用它,第二点在我们这里就是联邦会议,我们完全可以不需要它,而且,一般说来,我们的“联邦制国家”已经是向单一制国家的过渡。我们的任务不是要使1866年和1870年所实行的自上而下的革命又倒退回去,而是要用自下而上的运动给予它以必要的补充和改进。
  因此,需要单一的共和国。但并不是像现在法兰西共和国那样的共和国,现在的法兰西共和国同1798年建立的没有皇帝的帝国[238]没有什么不同。从1792年到1798年,法国的每个省、每个市镇,都有美国式的完全的自治权,这是我们也应该有的。至于应当怎样组织自治和怎样才可以不要官僚制,这已经由美国和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给我们证明了,而现在又有澳大利亚、加拿大以及英国的其他殖民地给我们证明了。这种省的和市镇的自治是比例如瑞士的联邦制更自由得多的制度,在瑞士的联邦制中,州对联邦而言固然有很大的独立性,但它对专区和市镇也具有独立性。州政府任命专区区长和市镇长官,这在讲英语的国家里是绝对没有的,而我们将来也应该断然消除这种现象,就像消除普鲁士的县长和参政官那样。
  以上所说的一切,只有不多的东西是应当写进纲领中去的。我之所以谈到这些,主要也是为了把德国的情况说明一下,——那里是不容许公开谈论这类东西的,——从而同时强调指出那些希望通过合法途径将这种情况改造成共产主义社会的人只是自己欺骗自己。再就是想要提醒党的执行委员会,除了人民直接参与立法和免费司法(这两项我们归根到底不是非要不可的)之外,还有另外一些重大的政治问题。在普遍不安定的情况下,这些问题一夜之间就可能变成燃眉之急的问题,如果我们不事先进行讨论,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到那时该怎么办呢?
  但是下面这个要求是可以写进纲领中去,并且至少间接地可以作为对不能正面说出的事情的暗示的:
  “省、专区和市镇通过由普选权选出的官吏实行完全的自治。取消由国家任命的一切地方的和省的政权机关。”
  关于上面所谈到的几点,是否还有别的什么可以写成纲领要求,我在这里比你们在当地较难于判断。但是这些问题最好趁现在还不太迟的时候能在党内加以讨论。
  (1)“选举权和投票权”,以及“选举和投票”之间的区别,我是不清楚的。如果一定要加以区别,那末无论如何也要说得更加明白些,或者在附于草案之后的说明中予以解释。
  (2)“人民提出法案和否决法案的权利”,这是针对什么而言呢?是针对所有的法律还是针对人民代议机关的决议呢?这是应当加以补充的。
  (5)教会和国家完全分离。国家无例外地把一切宗教团体视为私人的团体。停止用国家资金对宗教团体提供任何补助,排除宗教团体对公立学校的一切影响。(但是不能禁止它们用自己的资金创办自己的学校并在那里传授他们的胡说。)
  (6)关于“学校的世俗性”一条因此就失去意义了,它是属于前一段的。
  (8)和(9)这里我希望你们注意这样一点:这两条要求对1.律师,2.医师,3.药剂师、牙医、助产士、看护等等实行国家化,后面还要求对工人的保险事业实行完全国家化。是否能把这一切都付托给卡普里维先生呢?而这又是否和前面所宣称的拒绝一切国家社会主义一点相一致呢?
  (10)这里,我认为要这样说:“为了支付国家、专区和市镇的一切靠征税支付的开支,征收累进的……税。取消国家和地方的一切间接税、关税等。”其他都是多余的、使印象冲淡的解释或论证。

三 经济要求


  关于第二点。结社权还需要防范国家的侵犯而予以保护,这在德国比在任何别的地方都更厉害。
  最后一句“为了调整”等等,应作为第四点加进去,并赋予相应的形式。关于这点应该指出的是,如果同意工人和企业主在劳动委员会里各占一半,那我们就受了大骗。这样,在许多年里,多数总是会在企业主方面,为此只要工人中有一个是害群之马就够了。如果没有谈妥在争论的时候两半分开来表示意见,那末,有一个企业主委员会和一个与它平行的独立的工人委员会,会要好得多。
  最后,我请你们再用法国的纲领[239]来对照一下。在那个纲领里,正好是在第三部分,有些东西似乎谈得更好些。西班牙的纲领[240]可惜因时间仓卒没有找到,它也有许多方面是很好的。

第一部分附件


  (1)删去“矿井、矿场”,加上“铁路及其他交通手段”。
  (2)社会的劳动资料,在其占据者(或其占有者)手中,变成剥削的手段。由此所决定的工人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占据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即社会贫困、精神屈辱、政治依附的基础。
  (3)在这种剥削制度的统治下,被剥削者所创造的财富的积累在剥削者——资本家、大土地占有者——手中,正以日益加快的速度增大着。劳动产品在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的分配越来越不平等,无产阶级的人数及其生活的无保障越来越增长,等等。
  (4)把“私人”(生产)删去。……更加恶化,……由于城乡中等阶层,小资产者和小农的破产,使有产者和无产者之间的鸿沟更加扩大了(或加深了),使得普遍的不安定成为社会的正常状态,而且还证明,社会劳动资料的所有者阶级已经丧失担当经济领导和政治领导的使命和能力。
  (5)“其”原因。
  (6)……把为个人或股份公司谋利的资本主义生产转变成为全社会谋利和按预先拟定的计划进行的社会主义生产,这个转变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正由资本主义社会本身创造出来,唯有通过这样一个转变,工人阶级的解放,从而没有例外的一切社会成员的解放,才得以实现。
  (7)工人阶级的解放只能是工人阶级本身的事业。不言而喻,工人阶级既不可能把自己解放的事业委托给资本家和大土地占有者,即它的敌人和剥削者,也不可能委托给小资产者和小农,小资产者和小农自己被大剥削者的竞争所窒息,除了站到大剥削者一边或站到工人一边以外,别无其他选择[注:最后半句原来是:“不是依附于大剥削者,就是掉进无产阶级的队伍,也就是说,不是成为工人阶级的敌人,就是成为工人阶级的附属品”。后来被划掉,用铅笔改成:“除了站到……别无其他选择”。——编者注]
  (8)……认清了自己的阶级地位的工人,等等。
  (9)……放在……并从而把对工人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的权力集中于一手之中……
  (10)……阶级统治和阶级本身[注:“和阶级本身”这几个字是用铅笔写的。——编者注]、为了不分出身等等的所有人的平等权利和平等义务……(末句删去)。但是,德国落后的政治制度妨碍着它为人类的……斗争。首先它必须为运动争得自由的场所,必须扫清大量的封建主义和专制制度残余,一句话,就是必须完成德国资产阶级政党由于过去是而且现在仍然是过于怯懦而不能完成的工作。因此,它至少在今天应该把其他文明国家里已经由资产阶级亲手实现了的各种要求也写进自己的纲领中。


写于1891年6月18日和29日之间
第一次发表于1901—1902年“新时代”杂志第1卷第1期(没有附件);并用俄文全文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36年第1版第16卷第2部
原文是德文
俄文是按手稿译的
来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二卷



注释:

[230] “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一著是最重要的马克思主义文献之一,是恩格斯为反对机会主义、争取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革命的马克思主义的纲领而进行不可调和的斗争的范例,这篇著作是恩格斯在1891年6月18日和29日之间写的。1891年6月18日,理·费舍以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名义随函寄给了恩格斯德国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这个草案直接促使他写了这一著作。从信里可以看出,这份主要由倍倍尔和李卜克内西起草的草案,曾经在执行委员会的许多次会议上讨论过,其中的一次会议决定把草案寄给恩格斯以及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的其他活动家。
  从恩格斯在1891年6月29日给考茨基的信里可以看出,恩格斯接到草案后对它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批判。他打算对绪论部分提出自己的更加概括的表述,但是,由于受到提意见的日期的限制,只对有些条款写了草稿(见第一部分附件,本卷第279—280页)。恩格斯对草案中专门谈政治要求的那一部分进行了更加激烈的批判。按照他的说法,正是这一部分促使他痛击这种鼓吹“旧的污秽的东西活泼、温驯、愉快而自由地‘长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和和平平的机会主义”。恩格斯的批判意见,以及在这以前由于他的坚持才发表的卡·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见注131),对进一步讨论并制定纲领草案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恩格斯的意见被考虑到什么程度,可以从党的执行委员会收到意见后不久在1891年7月4日“前进报”上公布的纲领草案来判断。草案的文字表明,考虑到恩格斯的批评而对草案所作的修改,主要是在绪论部分及经济要求那一部分。草案中专门谈政治要求的那一部分,尽管恩格斯作了批判,但并没有作什么有意义的修改。关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关于民主共和国、关于改造德国国家制度和为反对封建主义、专制制度的残余而斗争的必要性等原理,都没有写进这一部分去。
  正式的纲领草案发表后,在各级党组织里和在“前进报”、“新时代”杂志上开始对它进行了讨论;在讨论中,不仅提出了个别的建议和修改,而且提出了新的纲领草案。“新时代”杂志编辑部就提出了它自己的由考茨基起草的纲领草案。从恩格斯1891年9月28日给考茨基的信和9月29日给倍倍尔的信里可以看出,恩格斯对“新时代”编辑部的草案提出一系列批判性意见,但整个说来,他认为它比正式的草案较令人满意,并且对倍倍尔打算在爱尔福特代表大会上支持这个草案表示赞同。
  为了审查提出来的各种草案和建议,成立了以威·李卜克内西为首的纲领委员会;委员会根据“新时代”编辑部起草的草案制定出最后的纲领草案;恩格斯对党的执行委员会的最初的纲领草案所提的一些意见也得到考虑。
  委员会草拟的纲领草案被提交到1891年10月14日至21日举行的德国社会民主党爱尔福特代表大会上讨论。威·李卜克内西就这个问题作了报告。恩格斯在1891年10月24日给左尔格的信里,谈到通过了基本上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的爱尔福特代表大会的成果时写道:“使我们满意的是,马克思的批判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爱尔福特纲领比哥达纲领前进了一大步;党的纲领清除了改良主义的拉萨尔派教条,更明确地表述了政治要求和经济要求。纲领科学地论证了资本主义制度灭亡和被社会主义制度取代的必然性,明确指出,为了对社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无产阶级必须夺取政权。
  此外,爱尔福特纲领也有一些严重的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没有提到作为对社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手段的无产阶级专政这一原理。纲领也没有提出推翻君主制并建立民主共和国、改造德国国家制度等要求。在这方面,恩格斯对最初的草案的批判意见可以认为是对爱尔福特代表大会上通过的纲领的批判。
  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导长期不发表恩格斯的“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直到1901年它才在“新时代”杂志上发表。编辑部在发表这篇著作时所加的按语中指出,恩格斯的手稿是在威·李卜克内西遗留下的文件中找到的。
  弗·伊·列宁第一个把“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一著中的若干地方译成俄文,并在他的著作“国家与革命”中加以引用。在准备把恩格斯的这篇著作收进本版时,考虑了列宁翻译的这些地方。这篇著作用俄文第一次发表于1930年“波涛”出版社出版的小册子“马克思和恩格斯论社会民主党的纲领和策略”。——第263页。

[231] 德国社会民主党执行委员会寄给恩格斯的并受到恩格斯的分析批判的纲领草案手抄稿,迄今尚未发现。下面引的是由执行委员会公布的、已经考虑过恩格斯的某些意见和建议的文本(1891年7月4日“前进报”第153号)。为了便于同恩格斯的批判意见相对照,把绪论部分各段的号数用方括号标了出来。

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

党的执行委员会的草案

  [第一段]工人同劳动资料——土地、矿山、矿井、机器和工具、交通手段——的分离和劳动资料转归一部分社会成员个人占有,导致社会分裂成两个阶级:劳动者和有产者。
  [第二段]社会的劳动资料,在其占据者手中,变成剥削的手段。由此所决定的工人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占据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即社会贫困、精神屈辱、政治依附的基础。
  [第三段]在这种剥削制度的统治下,被剥削者所创造的财富的积累在剥削者——资本家和大土地占有者——手中,正以日益加快的速度增大着。劳动产品在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的分配越来越不平等,无产阶级的人数及其生活的无保障越来越增长,过剩的工人的大军越来越具有群众性,阶级对抗越来越尖锐,把现代社会分裂成两个敌对的军事阵营并构成一切工业国的共同特征的阶级斗争越来越激烈。
  [第四段]根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本质的无计划性,产生了那些使工人状况更加恶化的越来越拖长的危机和生产的间歇,由于城乡中等阶层——小资产者和小农——的破产,使有产者和无产者之间的鸿沟更加扩大了,使得普遍的不安定成为社会的正常状态,而且还证明,社会劳动资料的所有者阶级已经丧失相当经济领导和政治领导的使命和能力。
  [第五段]对这种日益不能容忍的状态通过消除其原因而予以结束,并力争工人阶级的解放——这就是社会民主党的目的和任务。
  [第六段]德国社会民主党为此力求实现把劳动资料——土地、矿山、矿井、机器和工具、交通手段——转变成公有财产,把资本主义生产转变成社会主义生产,这个转变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已由资本主义社会本身创造出来,并且还将由它继续创造,唯有通过这样一个转变,工人阶级的解放,从而没有例外的一切社会成员的解放,才得以实现。
  [第七段;在恩格斯使用过的文本上是第九段]社会民主党同所谓的国家社会主义,即同那种把国家放在私人企业主地位并从而把对工人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的权力集中于一手之中的专为国库着想的国有化制度,没有丝毫共同之点。
  [第八段;在恩格斯使用过的文本上是第七段]工人阶级的解放只能是工人阶级本身的事业,因为所有其余的阶级和政党都站在资本主义的土壤上,尽管它们之间存在利益的冲突,但却有它们的共同目的——保持和巩固现社会的基础。
  [第九段;在恩格斯使用过的文本上是第八段]工人阶级在一切具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国家中有着相同的利益;随着国际联系和为世界市场的生产的扩大,每个国家的工人的状况越来越同其他各国的工人的状况相依存,因此,工人阶级的解放不是一个民族的问题,而是一切文明国家的工人都要一致参加解决的社会问题。基于这个认识,德国社会民主党感觉到并宣称自己同所有其余的国家的有阶级觉悟的工人是一体的。
  [第十段]社会民主党不是为了新的阶级特权和优越地位而斗争,而是为了消灭阶级统治和阶级本身、为了不分性别和出身的所有人的平等权利和平等义务而斗争。在这个解放斗争中,社会民主党不仅是雇佣工人的代表,而且是全体被剥削者和被压迫者的代表,它坚持能够改善一般人民的状况,尤其是工人阶级的状况的一切要求、办法和设施。因此,德国社会民主党在目前提出如下要求:
  1.凡年满二十岁的帝国公民,不分性别,在选举和投票的所有阶段,均可在秘密投票的情况下享有普遍的、平等的、直接的选举权和投票权。
  实行比例选举制。规定选举和投票在星期日和假日举行。对选出的代表支给薪金。
  2.人民根据提出法案和否决法案的权利直接参加立法。在帝国、各邦、各省和各市镇实行人民自治。税收每年提付表决,有拒绝纳税的权利。
  3.由选出的人民代表决定宣战与媾和问题。成立国际仲裁法庭。
  4.废除一切限制或取消自由发表意见和集会结社权利的法律。
  5.取消一切用于教会和宗教目的的国家经费的拨款。教会团体和宗教团体应视为私人的团体。
  6.学校的世俗性。公立国民学校实行义务就学。在一切公立教学机构中实行经费教育和经费供应教材教具。
  7.用时刻准备保卫国防的精神教育全体公民。用民兵代替常备军。
  8.免费的诉讼程序和免费给以司法上的帮助。由人民选出的法官进行审判。
  9.医疗和医药免费。
  10.为了支付一切应靠税收支付的国家开支,征收级差累进的所得税、资本税和遗产税。取消一切间接税、关税以及使社会整体利益服从于享有特权的少数人的利益的其他经济措施和政治措施。
  为了保护工人阶级的权利,德国社会民主党提出如下的要求:
  1.在下列基础上制定本国的和国际的有效的劳动保护法:
  (a)规定标准工作日,其长度最多为八小时。
  (b)禁止使用十四岁以下的儿童从事工业劳动。
  (c)禁止夜工,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或为了公共福利等特点而需要夜工的工业部门不在此例。
  (d)向每个工人提供每周一次其长度最少为三十六小时的不间断的休息。
  (e)禁止用实物支付工资。
  2.由帝国劳动部门、各专区劳动局和劳动委员会对全部工业企业进行监督,并调整城乡劳动关系。
  3.使农业工人和仆人同工业工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废除奴仆规约。
  4.[在恩格斯使用过的文本上似乎是第二点]确保结社权。
  5.在工人参加保险机关的管理并具有决定性权力的情况下,把整个工人保险系统转归帝国经营。——第265页。

[232] 指1875年在哥达合并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德国社会民主党的纲领。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著中,恩格斯在1875年3月18—28日给倍倍尔的信里,对这一纲领的草案(该草案只作了不大的修改就在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作了批判(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9卷第3—10页和第11—35页)。——第265页。

[233] 恩格斯引“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7卷第475页)。——第269页。

[234] 由于修改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在完成反革命政变和驱散普鲁士国民议会后于1848年12月5日钦定(恩赐)的宪法,在普鲁士通过了1850年宪法。因为一心要消灭这部整个说来十分反民主的宪法中残存的民主成果,国王在1849年4月解散了众议院,而在1849年5月30日颁布了新的选举法,规定以高额财产资格限制和居民各阶层选派议员不相等为基础的三级选举制。根据新选举法选出的新议院的奴颜婢膝的多数,按照国王的提议通过了使1848年钦定宪法的反动原则加强了的新宪法。在普鲁士保留了主要由封建贵族议员组成的上院(“贵族院”),议会的权力受到极大限制,它失去了立法动议权。大臣由国王任命并且只对国王负责。宪法规定政府有权设立特别法庭来审理叛国案件。1850年宪法在1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以后,在普鲁士仍然有效。
  所谓的宪制冲突,是指六十年代初在普鲁士发生的普鲁士政府和议会的资产阶级自由派多数之间的冲突。1860年2月,这个多数拒绝批准陆军大臣冯·罗昂提出的改组军队提案。但是政府不久就争得资产阶级首肯用于“维持军队战备”的拨款,就是说事实上开始了计划中的改组。当1862年3月议院的自由派多数拒绝批准军费开支并要求内阁向议会负责时,政府解散了议会并决定重新选举。1862年9月底,组成了反革命的俾斯麦内阁,它在同年10月又一次解散议会,并且开始实行军事改革,不经议会批准就开支这项经费。只是到1866年,当普鲁士战胜了奥地利,普鲁士资产阶级向俾斯麦投降以后,这个冲突才获得解决。
  1871年4月16日通过的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基础,是1867年4月17日批准的而后在1870年11月根据德国南部各邦(巴登、黑森、巴伐利亚和维尔腾堡)加入联邦的条约而作了修改的北德意志联邦宪法。1871年宪法巩固了普鲁士在德国的统治地位和德意志帝国国家制度的反动基础。帝国国会的立法权大受限制,帝国国会通过的法律只有在取得按其组成来说是反动的联邦会议的赞同和经皇帝批准之后才能生效。皇帝和帝国首相所拥有的不依赖于帝国国会的特权非常广。该宪法保存了分立主义的残余,德国一些小邦的特权。——第272页。

[235] 恩格斯在这里讽刺地把两个很小的“主权”国家用一个名称联起来,这两个在1871年加入德意志帝国的小国是:属于长系罗伊斯大公的罗伊斯·格莱茨和属于幼系罗伊斯大公的罗伊斯·盖拉·施莱茨·罗宾斯坦·艾贝斯道弗。——第272页。

[236] 恩格斯指社会民主党议员凯泽尔所作的、得到整个社会民主党帝国国会党团的同意的演说,凯泽尔在那次演说中为政府的1879年度保护关税率草案作辩护。马克思和恩格斯强烈地斥责了在帝国国会里替为大工业家和大地主的利益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的提案作辩护的凯泽尔的行为,以及德国社会民主党许多领导人对凯泽尔的姑息放纵。
  曼彻斯特主义,见注105。——第274页。

[237] 指德国南部各邦、主要是巴伐利亚和维尔腾堡的特殊权利,这些权利在关于它们加入北德意志联邦的条约(1870年11月)中和在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4月)中被确定下来了。其中,巴伐利亚和维尔腾堡保留了特有的烧酒和啤酒税、独立管理邮电。此外,巴伐利亚还保留了管理它的军队和铁路方面的独立性。巴伐利亚、维尔腾堡以及萨克森在联邦会议的代表成立了一个拥有否决权的、对外政策问题方面的特别的委员会。——第275页。

[238] 指由于完成了法国的资产阶级反革命过程的1799年雾月18日(11月9日)政变而宣布自己为第一执政的拿破仑·波拿巴的专政。这一制度取代了1792年8月10日在法国建立的共和国制度。1804年,在法国正式建立了帝国,拿破仑被宣布为法兰西人的皇帝。尽管制度交替更换,但第一帝国的许多官僚机构却在法国继续保存下来,连在1870年9月建立的第三共和国时也是如此。——第276页。

[239] 恩格斯指在1880年11月哈佛尔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法国工人党的纲领。1880年5月,法国社会主义者领导人之一茹·盖得抵达伦敦,在那里同马克思、恩格斯和拉法格一起共同制定了纲领草案。恩格斯在1881年10月25日给伯恩施坦的信里指出,纲领的理论性导言是马克思口授给盖得的。恩格斯写道:“接下去就讨论纲领的其他内容,在这里我们提出了某些增减。”
  马克思起草的法国工人党纲领导言,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9卷第264页,纲领的实践部分(最低纲领),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9卷第635—636页。——第278页。

[240] 恩格斯在这里指的西班牙社会主义工人党纲领是在1888年巴塞罗纳代表大会上通过的。——第2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