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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公债”[116]

(工人代表苏维埃布尔什维克党团拟订的决议草案)

(1917年4月11日〔24日〕)



工兵代表苏维埃
关于第四次“自由公债”的决议


  鉴于目前的战争是一场掠夺性的帝国主义战争,鉴于这场战争的性质没有因为俄国政权转到资本家的临时政府手中而有丝毫改变,鉴于决定战争真正目的的、协约大国的秘密条约至今仍然有效,工兵代表苏维埃对发行所谓“自由公债”表示最坚决的抗议,并拒绝支持企图把这场只对帝国主义资产阶级有利的战争拖延下去的临时政府。
  如果世界各国工人投票赞成各资产阶级政府为了进行帝国主义战争而发行的公债,那就无法摆脱战争的惨祸,而一切关于全世界无产阶级的兄弟团结、关于国际主义等等的词句,也就会变成十足虚伪的空话。
  在投票赞成公债的同时提出愿意缔结没有兼并的和约的愿望、声明、宣言等等,这特别清楚地表明,使第二国际垮台的言行不一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只要政治的和经济的权力还没有转到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阶层手中,只要战争的目的仍然由资本的利益所决定,工人们就拒绝赞成对俄国革命的自由没有好处而只有害处的新公债。
  工兵代表苏维埃同时承认给军队供应一切必需品需要经费,并且不愿意让自己的兄弟们有一时一刻的挨饿,因此它认为,用于资本家战争的开支,应当由在这场战争中已经赚取并在继续赚取亿万卢布的资本家承担,必需的费用只应当从资产阶级和地主的腰包中取得。


载于1917年4月13日《真理报》第31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1卷第209—210页



  注释:

 [116]苏维埃布尔什维克党团于1917年4月10日和11日(23日和24日)讨论了如何对待“自由公债”的问题。提交苏维埃全体会议的这个决议草案是在列宁积极参加下拟定的。1917年4月13日(26日《真理报》第31号刊登的关于党团会议的报道中谈到,虽然党团的绝大多数人不赞成发行公债,但“不是党团的所有成员都认清了我们今天的政治立场的实质,都能根据我们对待临时政府和工兵代表苏维埃中齐赫泽、斯切克洛夫等人的政策的态度得出必然的结论”。在党团会议上,10日(23日)选出的以亚·米·柯伦泰为首的委员会先提出一个拒绝支持公债的决议案,随后列宁和格·叶·季诺维也夫提出了补充头一个决议案的第二个决议案。两个决议案合并起来,于4月11日(24日)被一致通过。《真理报》的报道说:“少数派没敢提出自己的决议案,也没有投票反对合二为一的决议案。”这说明由于列宁回国后进行了大量解释工作,布尔什维克在一个最尖锐的政治问题——战争问题上取得了一致意见。布尔什维克的这个决议案未被苏维埃全会通过。——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