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33卷

《关于立宪会议的提纲》的要点

(1917年12月11日〔24日〕)



[注:提纲见本卷第163—167页。——编者注]

关于立宪会议的提纲:


  1.立宪会议和10月25日革命:人民在11月12日还不可能知道。
  2.立宪会议和争取和平的斗争:人民在11月12日还不可能对这一斗争作出判断,甚至不可能知道。
  3.立宪会议和党派(比例制选举)。
  4.      1917年12月6日农民代表大会的分裂。
  5.      社会革命党的分裂(1917年11月底)。
  6.      全俄铁路工会执行委员会和铁路工人代表大会内部的斗争(12月10日和15日)
  7.      军队内部的斗争(群众和集团军委员会)。
  (与4—7有关。)工人浪潮和苏维埃浪潮(1917年10月25日以前):在11月12日以前,总共18天时间就准备好了名单。
          军队跟着行动(1917年11月的军队代表大会)。
          农民跟着行动(1917年12月7日的全俄农民第二次代表大会)。
  8.立宪会议和苏维埃政权。群众的先锋队和全体群众。
  9.立宪会议和国内战争(立宪民主党人和卡列金分子的武装暴动)。
  10.总结=并非人为安息日而生。
  11.(革命)高涨的浪潮和立宪会议的选举不是同时发生的。
  12.改选权。
      选举和民主制。罢免权。
  13.盲目选举:在人民还不知道斗争的真正对象时。
    (与12有关。)
  14.立宪会议和党纲。
    纲领同1917年10—12月对比:
        有立宪会议的共和国高于有预备议会的共和国。
        苏维埃共和国高于有立宪会议的共和国。
        完全的社会主义共和国高于苏维埃共和国。
        共产主义社会高于社会主义共和国。


载于1957年《苏共历史问题》杂志第3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5卷第426—4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