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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致马克思



科伦
[1848年]12月28日于伯尔尼

亲爱的马克思:
  怎么一回事?现在哥特沙克和安内克已被宣判无罪[137],我还不能在最近回去吗?普鲁士的恶狗现在必定很快就不再愿意同陪审员打交道了。我已经说过,如果有充足的根据表明没有审前羁押的危险,那我就会马上动身。他们以后可以把我交付陪审法庭一万次,但是在审前羁押中禁止吸烟,我不能接受这个。
  不管怎样,整个九月事件[138]毫无结果。一个接一个地又回去了。因此,请你写信来吧。
  顺便提一下,到1月中我非常需要几个钱。反正你们到那个时候是会收到一大笔款子的。

你的 恩·




  注释:
  [137]1848年3月底从监狱被释放出来的安·哥特沙克和弗·安内克(见注116)由于6月25日在科伦的工人联合会(他们是该联合会的领导者)会议上的发言而于1848年7月3日又被逮捕;1848年12月23日科伦的陪审法庭宣判他们无罪。——第149页。
  [138]1848年9月25日,科伦检察机关以阴谋反对现行制度的罪名对作为《新莱茵报》编辑的恩格斯、威·沃尔弗和毕尔格尔斯提出控诉,因为他们在科伦的民众大会上发表了演说。在科伦实行戒严(见注129)以后,恩格斯被迫离开科伦。10月3日,尽管科伦的戒严已经解除,但政府检察官仍下令采取措施侦查和逮捕恩格斯。恩格斯于1849年1月中才返回科伦。——第1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