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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克思

声明[608]



  本人,卡尔·马克思,现住密多塞克斯郡哈佛斯托克小山梅特兰公园路1号,作为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德国书记,郑重而诚恳地声明以下各点:
  1.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委员会1870年9月初还在不伦瑞克[609],该党从来没有申请过作为协会的一个组成部分或支部加入国际工人协会。
  2.因此也从来没有接纳它加入国际工人协会。
  3.上述德国社会民主工党的许多党员根据本人申请被吸收为国际工人协会的个人会员。
  4.本声明是根据不伦瑞克商业家威廉·白拉克的请求发表的,他本人是国际工人协会会员。
  我发表这项郑重的声明,真诚地认为它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已故国王威廉四世陛下在位第五年和第六年议会会议所制定并通过的关于取消本届会议一项法令的法令条例,被取消的这项法令的名称是:更有效地废除各国家主管部门采用的各种宣誓而代之以发表声明和更彻底地废除自愿的和非司法的宣誓和宣誓声明,以及采取其他措施废除不必要的宣誓。
  1871年11月17日即日在伦敦西蒂区市长官邸签字和登记。

卡尔·马克思


出席者:市长西尔斯·约翰·吉本斯


发表于《对社会民主工党委员会的审判》1871年不伦瑞克版
原文是英文




  注释:
  [608]声明是用来在1871年11月23-25日在不伦瑞克举行的审判中为德国社会民主工党(爱森纳赫派)执行委员会委员威·白拉克等人进行辩护的。因该党在普法战争中所采取的国际主义立场而于1870年9月被捕的被告人被指控“危害社会秩序”。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起诉的主要罪状是加入国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33卷第316页)。其实,社会民主工党1869年在爱森纳赫的成立大会上曾考虑到德意志各邦现行的有关工人联合会的法令,宣布赞同国际的纲领,但形式上不加入国际;至于个人加入外国(科学和其他的)团体,则法律并不禁止德国臣民这样做。——第558页。
  [609]按照爱森纳赫党的组织结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驻在地由每年一次的党代表大会指定轮流设在国内的大城市;执行委员会从地方组织的成员中选出。执行委员会的第一个驻在地曾指定设在不伦瑞克市。马克思起草这个文件时,新的执行委员会已经从1871年8月起设在汉.堡。——第558页。